立陶宛共和国议会内部委员会
目前,议会内共设有:内部道德规范委员会;内部听证委员会;议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等。
长期或者临时情况下,议会可以由议员组成各种临时内部委员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监督。
议会理事会可以组织临时性内部委员会,议会内部会议可以组织临时协调委员会。
内部委员会组织架构
议会考虑实际需要,可以组织内部常务委员会对特殊问题进行调查。或者组织内部临时委员会,进行临时性调查,监督工作,或者完成议会委托的一些任务。
如果组建内部委员会时,没有明确规定内部委员会有效工作期限,那么,当内部委员会完成任务后,议会通过决定书的方式解散内部委员会。
组建内部委员会,首先需要确定成员人数。之后,按照各党派在议会中席位的多少,平均分配成员名额,由各党派在期限内推选出内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如果在期限内,各党派推选的候选人数不够,那么各党派轮流再推选一个人选,如果还不够,那么从议员中挑选,直到达到规定的内部委员会成员人数。每位候选人必须在会议上发表口头讲话,表示愿意进入内部委员会工作,未到会的候选人则提交书面同意书。
如果推举候选人这一过程中没有完全履行议会的相关规定,或者有2个以上的议员对某些候选人的资格提出质疑,那么对这些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单独投票。如果候选人总数超过规定人数,而且所有候选人都同意进入内部委员会工作,那么采用公告(公布全部候选人名单)的方式进行投票。
某些情况下,议会可以确定和采用非常规方式组成内部委员会,但是,任何情况下,内部委员会成员不能由单一党派或者委员会成员垄断。
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组织构架
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对议会的决定,提交给议会的信息,总结报告,重要的问题进行审查。另外,也履行议会条例中规定的其它职能。
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由五名以上的成员组成。也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指导。
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组建目地
有权提出组建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的部门包括:议会理事会,委员会,党派和由占少于议会1/4席位数的议员小组。
提出组建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的部门,需要向议会提交决议书,说明组建目的,任务和授权范围。
如果占少于议会1/4席位数的议员小组要求组建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议会必须在下一次议会会议中开始组建工作。
内部委员会工作规范
常务内部委员会或者授权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临时委员会,主席和助理人选的产生方式采用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主席和助理不能由议会理事会成员,政府成员,其他内部委员会和委员会的主席或者助理担任。临时委员会主席人选由议会决定。
如果议会没有特殊规定,那么,内部委员会在授权期间使用与委员会一样的工作规范。如果内部委员会的授权期为一年以上,则拥有与委员会相同的权利和责任。
内部委员会在结束授权期后,就组建时被委托的任务,向议会提交最终文件草案或者总结报告。
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授权范围和工作规范
调查内容涉及国家机密时,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召开非公开会议,但是,如果委员会成员要求,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工作期间收集的涉及国家机密的资料不能对外公开。
对于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受具体法律条文的限制。
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的决议
临时监督调查内部委员会执行其职能,做工作总结,提交给议会决议书草案,议会会议中对决议书草案进行讨论,最后决定是否通过。
议会可以以决议书的形式,对政府,各个部长及其他国家机关领导提出不信任案。或者以工作总结形式对这些机构和领导提出诉讼。
内部道德规范委员会
内部道德规范委员会属于常务内部委员会。成员包括了每个党派的代表,组建时,首先需要确定成员人数。之后,按照各党派在议会中席位的多少,平均分配成员名额,最后将候选人名单以书面形式提交议会议长
如果议会连续2次没有通过某党派的候选人名单,那么,第三次审议时对于此党派的候选人不进行单独投票。内部道德规范委员会成员选择主席和助理人选。
内部道德规范委员会筹备与议会议员行为和道德相关的法律预案和建议;培养议会内部各个部门和议员的民主意识,协调不同的意见,使议会内部相互间保持和谐一致的关系。
监督议员的行为,确保议员遵守议会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条文。议会议长,议长助理,各委员会和内部委员会主席,其他议员请求或者自发情况下,内部道德规范委员会调查议会内部是否有触犯道德规范的情况,讨论议员之间产生的冲突。另外,如果必要,在上述工作结束后,向议会和议长,以及议会理事会提交总结性报告。
同时,内部道德规范委员会应议会,议长,议会理事会,议会会议主席和党派的要求,审查与道德规范相关的争论,并提交总结性报告;应立陶宛共和国执法机构提供的信息,调查议员的个人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最后提交总结性报告给议会。
内部道德规范委员会负责监督议会内部对国家财政预算的使用是否合理;调查议员不参加各种议会会议的原因;调查议员未能完成议会委托的原因;就选民,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就议员行为问题提交的信函和建议进行审查;监督议员按时申报个人收入,保护议员的权益。
内部道德规范委员会监督议会议员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征询各议员的书面建议,协调议员使用公共和私有财产的情况,确保没有违反法律和议会条例中的要求。如果最高道德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举报议员在使用公共和私有财产中存有违反法律和议会条例要求的情况,可以自动开始对涉嫌违规的议员进行调查。之后,将收到的举报信息,调查书和调查结果提交给议会议长和举报人,同时也要转交给被调查的议员和最高道德委员会。如果调查结果证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必须立刻通知议会。此外,内部道德规范委员会可以调查议员在行使议会条例赋予的权利的过程中是否违规,要求违规的议员做出解释,阐述原因。
内部听证委员会
内部听证委员会属于常设机构,受理立陶宛共和国公民提交之议会的请愿书。专门的法律条文和内部听证委员会的工作规范中详细规定了请愿书提交和审理程序。
当内部听证委员会收到投诉书,投诉内部听证委员会做出的某些决定,内部听证委员会主席必须在议会会议公开。议会在会议上就这些问题形成决定书。
议会内部监督委员会
为了保证各党派在议会中的利益,议会组建了内部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由7名议员组成,为常设机构。内部监督法案中详细规定了内部监督委员会的任务,权利,工作程序
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